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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地块位于武安市北关街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9735°,北纬36.71085°,占地面积146898.04㎡(220.37亩),地块内在产期间主要包括超细粉车间及制氧站。截止目前,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地块内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超细粉车间区域堆存着在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一期地块办公区和仓库区域开挖地基产生的土方,其余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现场无污染痕迹。在《武安市中心城区北部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用地、商业设施用地。2024年9月3日,北京万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式开展污染修复工作。诺源智诚(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对地块内环保工程建设、污染土壤的清挖、修复等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环境监督管理。受建设单位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大有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了本工程的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同时确定效果评估检测单位为河北德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修复工程根据《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中确定的目标污染物、修复范围及规定的修复工艺和技术线路完成了该地块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本项目总清挖土方量为1724m3,其中污染土为902m³(已全部送至水泥窑完成协同处置),清挖清洁土822m³,现堆存在地块内清洁土暂存区。经评估达到了风险评估规定的修复目标值处置要求,可根据现有的利用规划进行安全利用,建议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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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项目名称:羊村新民居项目用地地块一及地块二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委托单位:高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编制单位:开云(中国)检测单位:河北华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一、项目概况羊村新民居项目用地地块一及地块二部分地块位于 邢台市高新区东华北路以东、金泉大街以北、羊村路以西 ,占地面积 49885.14 (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7178 ,北纬:37.11542 。地块所属行业类别: 农业 ,规划用途为: 居住用地、幼儿园用地及公路用地 。地块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调查地块2012年前为农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2012年部分农田变为林地和荒地;2013年地块计划建设羊村新民居,自2013年始至2016年地块内开挖3处基坑,开挖深度1~4米不等,开挖方量约55000m3,所挖土方均运走售卖,去向不明,后因资金原因,项目停止;2016年后地块闲置;2021年地块周边羊村社区扩建,部分基坑开槽土堆积于地块东南部,堆积高度约2米,堆积方量约3300m3;2022年地块东南部建设羊村社区扩建项目临建项目部;2023年周边村民对地块进行了零星开荒,开荒农田主要种植玉米、地瓜、花生、豆角等。二、调查结论高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于2024年9月委托开云(中国)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4年9月20日-9月22日,进行了土壤采样工作,并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河北华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我单位针对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编制完成了《羊村新民居项目用地地块一及地块二部分地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调查,羊村新民居项目用地地块一及地块二部分地块所有检测的土壤样品pH呈弱碱性;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且检测值均未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VOCs)均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均未检出。该地块所有土壤检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幼儿园用地及公路用地,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块土壤质量符合居住用地、幼儿园用地及公路用地环境质量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幼儿园用地及公路用地使用,不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委托单位:高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032418647日期: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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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四期地块位于武安市北关街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0527º,北纬36.71059º,占地面积335494.77m2,地块内主要为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的烧结厂、炼铁厂、炼钢厂、发电厂等工序。明芳钢铁四期地块主要由180m2烧结机2座、200m2烧结机1座、活性石灰窑2座、1080m3高炉2座、460m3高炉1座、50t转炉2座、80t转炉1座以及配套设施组成。明芳钢铁四期主要产品为年产生铁330万吨、钢坯300万吨、钢材260万吨。截止目前,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四期地块内建(构)筑物除办公楼和国家电网外已全部拆除。根据武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安市中心城区北部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字[2019]77号)批复文件可知,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道路交通设施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体育及医疗卫生用地。 2024年1月20日,北京万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式开展污染修复工作。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所有修复施工工作,诺源智诚(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对地块内环保工程建设、污染土壤的清挖、修复等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环境监督管理。受建设单位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河北大有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工程的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同时确定效果评估检测单位为河北德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修复工程根据《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四期)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中确定的目标污染物、修复范围及规定的修复工艺和技术线路完成了该场地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本项目总清挖量为435585m3(有机及有机+重金属土壤88384m3,重金属土壤347201m3),实际修复土壤方量369097m3(水泥窑协同处置88384m3,固化稳定化修复290174m3),筛分清洗建渣66488m3,清挖清洁土28105m3,固化稳定化后的土壤全部回填至封存区内进行封存处理,施工内容完整,施工过程规范。 经评估达到了风险评估规定的修复目标值处置要求,可根据现有的利用规划进行安全利用,建议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移除。